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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皮炎的分类!

2010-11-02 20:26 来源:99健康网

  皮炎和湿疹常作为同义词用来指一种皮肤炎症,代表皮肤对于化学制剂、蛋白、细菌与真菌等种种物质的变应性反应。其中化妆品性皮炎为其中的一种。

  化妆品性皮炎分为以下几种:

  分类1.皮炎型 在接触部位,多见面部发生红斑、肿胀、丘疹,重者可出现水疱、糜烂、渗出等。自觉灼热或瘙痒,染发剂皮炎则除头部外,面部、躯干亦可发生。冷烫液引起的皮炎在手指部发生,因职业长期接触者,指甲亦受累,变薄、变软、甲缘翘起或甲板剥离等。

  分类2.色素沉着型 皮炎消退后遗留色素沉着,亦见于长期应用一种化妆品1~6个月后,面部色素加深,呈灰褐色斑,一般无自觉症状,有时有轻度瘙痒。

  分类3.痤疮型 长期应用某一种化妆品(特别是脂类化妆品)1~3个月后在面部出现与毛囊一致的丘疹或脓疱。有时是在轻型痤疮的基础上,使用化妆品后加重。

  分类4.光敏性皮炎型 应用化妆品(此类化妆品中含有某些光感性物质)后经接触日光或紫外线后发病,和皮炎型一样,出现红肿、丘疹、水疱等,本型愈后易发生色素沉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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