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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药检所副所长因受贿被诉 15元药卖到200

2011-10-31 13:37 来源:湖南红网

  近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对外界披露,省药品检验所原副所长(副处级)梁建宁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已被提起公诉。

  去年5月16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披露,一种由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家生产的出厂价为15.5元的药品“芦笋片”,经过医药公司、医药代表等环节在网上销售后,在长沙市某医院最终被以213元的价格卖给了患者。去除成本后,利润高达近13倍。如此虚高的药价一时间成了众所瞩目的焦点。

  就在“芦笋片”事件吵得沸沸扬扬之际,今年1月,芙蓉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时任省药检所副所长的梁建宁对挂网销售的药品不按照相关程序要求,违规操作,并且收受相关人员贿赂。芙蓉区检察院经过周密的调查,先后获取了梁建宁滥用职权、受贿等涉嫌犯罪的证据。随后,检察院直接传唤了梁建宁。今年4月15日,梁建宁被刑事拘留,随即被批准逮捕。9月7日,梁建宁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提起公诉,法院正在审理中。

  经检察机关侦察查明,梁建宁利用担任省药检所副所长的职务之便,先后30多次收受他人贿赂近80万元。另外,梁建宁在受派参加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招投标工作期间,将包括“芦笋片”在内的相关药品质量层次证明资料放进标书、为相关投标企业和人员通风报信,使得相关药品得以加分并中标挂网销售,严重破坏了药品集中采购招投标的公正性,造成了恶劣影响。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通讯员 廖韶峰 记者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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