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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被艾滋”农民索赔310万

2010-02-08 09:32 来源:99健康网

甘肃天水“被艾滋”农民索赔310万

  “被艾滋”“被痊愈”始末
 
2007年10月,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来到天水市清水县瓦寨村村民李建平家中,宣布2003年8月被“确诊为艾滋病患者”的李建平已经痊愈。突来的消息让李建平很是震惊,从“确诊为艾滋病人到痊愈”,李建平的人生经历了诸多波折。之后,李建平一直想搞清楚“我的艾滋病是怎么得的?又是怎么好的”,为此他奔波于三级疾控中心之间,但至今未得到答案。2010年2月3日,李建平向兰州中院递交了一份诉状,将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310万元,并为其恢复名誉。

  据了解,兰州中院对这起人身损害纠纷案已审查立案,不久将公开开庭审理。

  “确诊艾滋”不过是一句话的事

  李建平在诉状中称,2003年7月,天水市清水县金集镇瓦寨村村民李某因病经医治无效死亡后,被天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确诊为艾滋病患者。同年8月,金集镇卫生所立即对瓦寨村近100名村民进行了采集血液样本检验。由于死者李某是李建平的邻居,李建平曾照顾过对方几天,因此李建平也参加了集中血液采样。约一周过后,清水县疾控中心和金集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来到李建平家里,郑重宣布李建平是“艾滋病患者”,并且说明该村村民还有几个也是艾滋病患者。清水县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还明确告诫李建平“不得外出,不得工作”,并要求李建平要配合每季度的采集血样的检测和政府的跟踪服务。随后,清水县疾控中心和金集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带上镇派出所的民警,用警车将正在天水市北道区打工的李建平的妻子张女商,带回金集镇卫生院强行采集血液样本进行检测。结果发现张女商和两个孩子均正常。但清水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仍然要求张女商和李建平一样“不得外出”。#p#副标题#e#

  艾滋真的能痊愈?

  自从被确诊为“艾滋病患者”之后,一季度一次的血液检测成为李建平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每次采集完血样后,李建平都要向清水县疾控中心的张主任咨询病情,张主任每次都说CD值的指数很高,“好着呢。”2006年底,清水县疾控中心通知李建平去领取国家关怀艾滋病人的补助。在领取补助的时候,一名大夫突然询问李建平:“你们村是不是还有一名叫李建平的村民?”李建平告诉他,是还有一个叫李建平的村民,他俩年龄相同。李建平追问工作人员问这个什么意思时,对方含含糊糊地说了句:“是不是搞错了。”李建平再问的时候,对方便不再回答。事后李建平开始疑惑:“难道他们搞错了?我根本就没有得艾滋病?”过了几天,村里的另一个李建平被通知去采集血液样本检测,但结果是阴性正常。

  2007年8月,清水县疾控中心组织艾滋病患者体检时没有通知李建平参加。就在被确诊为“艾滋病患者”的4年时间里,李建平的身体无任何异常反应。而在此期间,李建平根本不懂CD值是什么。同年10月13日,李建平来到天水市疾控中心,自费进行了一次采集血液样本检测,而这次的结果表明李建平的CD值指数在800以上,病毒几乎为零。10月15日,李建平联系到了清水县疾控中心主任,得到的答复是:“正在下乡。”李建平直接与甘肃省疾控中心取得联系,要求到省疾控中心进行血液检测,省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让李建平不要到兰州,他们来天水找李建平。

  2007年10月19日,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李建平家中宣布:“李建平的艾滋病已经好了!”听到“病好”两字之后,李建平哆嗦了一下,就跟当初被宣布得病时一样,他的大脑一片空白。过了一会,才觉得有些不对头,赶紧把村支书喊来,让其做个见证人。

  谁为这没由头的失误买单?

  被宣布“病好了”之后,平静下来的李建平越想越不对劲,觉得这4年的罪不能白受,总得有一个说法。于是他奔波于省、市、县三级疾控部门,但至今没有人正面给李建平解释其从“被艾滋”到“被痊愈”的蹊跷过程。

  李建平认为,三级疾控部门均在2003年确认自己是“艾滋病患者”,并且对自己的妻子和子女限制人身自由采集血液样本,之后每年采集血液样本予以检测,直至2007年10月19日被确认“艾滋病痊愈”了。李建平感到费解:“自己的艾滋病是怎么好的?”李建平确信,答案只有一个,肯定是自己压根就没有患病。而由于三级权威部门随意妄下结论,导致自己一家人长时间生活在恐惧中,遭受了巨大的精神打击和痛苦,加剧了家庭的生活困难,承包地荒废,至今全家生活没有着落。

  经过慎重考虑后,李建平将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告上法庭。2月4日,记者联系到了李建平的代理律师,他只表示法院即将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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