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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局与公安部门加强打假协作

2013-10-12 10:04 来源:99健康网

  99健康网讯 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为深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三品一械)犯罪活动,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石狮市局和公安部门建立五种机制。

  一是建立联合协作机制。定期召开案件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情况通报会、磋商案件移送、联合执法、政策研讨等具体业务,交流经验,分析形势,提出对策,同时确定一名联络人员,负责日常打假维权行动的联络、协调衔接。今年来,共召开案件商讨会8次,交流互通信息30条,解决问题12个。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石狮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加强执法信息交流,实现情报网上共享。加强信息研判,剖析典型案例,互通研究成果,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全面掌握“三品一械”打假治劣的新动态、新形势。今年来,石狮市局完成网上直录案件25起,网上移送案件1起,网上共享信息18条。

  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牢固树立“三品一械”维权意识、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密切配合,协同执法,切实形成打假治劣合力。对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案件,以及恶意侵权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整治,切实维护企业、群众切身利益,营造严打氛围。行政执法现场如发现明显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应依法受理、立案,快速打击、破案。药监部门应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就公安部门提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请求予以协助。今年来,共联合查处案件6起,公安部门立案6起,涉案金额30万元,其中涉及假药案件5起。

  四是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加强办案协作,建立案件“双向”移送机制。对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案件,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要及时受理,依法审查,在3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抄送检察院。对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案件,公安部门应将案件移交药监部门,由药监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五是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充分利用石狮日报、石狮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打击制售假劣“三品一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整治情况、经验做法,发挥警示、教育、指导作用,提升企业、群众打假维权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治的大格局。今年来,刊播信息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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