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了,酮康唑口服制剂已经不能再使用了,该品已经被国家停止生产、撤销药品批准文号。为什么酮康唑口服制剂会被停用呢?一起去看看吧。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6月30日发布通知称,酮康唑口服制剂因存在严重肝毒性不良反应,使用风险大于效益,即日起停止酮康唑口服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药品批准文号。
记者了解到,酮康唑口服制剂是咪唑类抗真菌药,在我国上市的有片剂和胶囊剂,主要用于念珠菌病、皮炎芽生菌病、球孢子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着色真菌病等系统性感染的治疗。我国生产酮康唑口服制剂的企业有7家,名单已在食药监总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通知要求,即日起停止酮康唑口服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已上市销售的酮康唑口服制剂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召回工作应于2015年7月30日前全部完成,召回产品在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逾期未召回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2011年就曾建议慎用酮康唑口服制剂
记者了解到,酮康唑口服制剂由于导致的肝损伤发生率比其他抗真菌药多,香港卫生署规定从去年7月1日起就不可在香港销售。
而在2011年8月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曾发出过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醒警惕酮康唑口服制剂的严重肝毒性。根据通报,2004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12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中有酮康唑口服制剂病例报告共计1621例,涉及不良反应表现为2314例次,不良反应/事件主要为胃肠系统损害、皮肤及其附件损害、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肝胆系统损害等。
当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议,医护人员和患者在选择用药时,只有其他抗真菌药物治疗无效,且使用的效益大于风险时,才考虑使用本品;建议患者治疗前应先进行肝功能检查,且在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监测可能由肝毒性引发的症状。
对于新生儿呼吸暂停的状况,医护人员要及时做好相应的护理工作,保持一个相对温暖的恒温的环境,避免患儿出现受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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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呼吸暂停的检查方法:1、血常规检查。2、影像检查,例如胸部X线、头颅CT、心脏超声等。3、多导睡眠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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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呼吸暂停的诊断最直观的是通过看皮肤的颜色、心率的大小、呼吸的情况以及肌张力的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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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应该尽量少用或不用此类药膏。依据皮损性质选择不同功效的外用药物,如肝素钠等。
刘静副主任医师淮北市人民医院
A:在使用这个药物过程中,一定要定期复查肝功能,血常规,肾功能等。而且在使用过程中,部分患者还会出现有恶心呕吐的副作用,尽量饭后服用。
李红冬副主任医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
A:在服用这个药物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一般可以服用1~2周的时间,期间一定要复查肝功能,血常规,如果肝脏受损,应该停止服用这个药物,并且给护肝治疗。
李红冬副主任医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
A:建议患者可以使用酮康唑洗剂,外用特比萘芬凝胶、酮康唑软膏等药物局部涂抹,口服伊曲康唑、特比萘芬片、灰黄霉素等。
杜晓晖副主任医师秦皇岛市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