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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每年超150万人等待器官捐赠

2016-05-14 10:28 来源:99健康网

  我国每年超150万人等待器官捐赠

  5月13日,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日前成功实现第100例人体器官捐献。这也是上海市第180例器官捐献。截至目前,仁济医院器官捐献数量占全市总量的55.6%,位居全市第一。

  第100例捐献者是来自福建的患儿明明,今年仅10岁。他因罹患恶性颅内肿瘤,多方辗转后来仁济就诊。但因病情复杂危重,虽经医护人员全力救治,仍旧无法挽回他的生命。

  5月4日,明明的病情突然恶化,经专家组鉴定,确定他已经处于脑死亡状态。多数脑死亡患者可以通过人工器械维持呼吸,国际定义新“脑死亡”标准确保器官摘除前血液保持流动。 明明的父母在悲痛之余,毅然决定捐献孩子的肝脏和双肾,去挽救那些苦苦等待器官移植手术的患儿,从而用另一种方式让他的生命得到延续。

  为了完成他们的心愿, 仁济医院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协调员就器官捐献的流程和理念对孩子的家长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经过慎重考虑后,明明的家长在《上海市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姓名。随后,仁济医院OPO迅速启动相关流程,最终成功实现捐献。当天,明明的两个肾脏分别移植给了两位终末期肾病患儿,帮助他们重获新生。

  捐献无绝对年龄限制

  据介绍,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无绝对年龄限制,主要视捐献器官及组织的可用性而定。我国每年等待器官捐献的数量超过150万,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长中。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表明,全世界需要紧急器官移植手术的患者数量与所捐献人体器官的数量比为20∶1,而我国每年仅有不到1%的患者能够获得器官移植的机会,器官资源严重短缺。

  器官捐献的必要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判断病人本人意愿。一般在ICU里,很多病人都已经失去意识,这时需要进行判断,依据是他是否填写过自愿捐献书,已经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如果没有,则需要查证他是否写过“拒绝捐献”的文字证明,如果没有,就可推定他“不反对捐献”。如果他曾写明“我坚决不愿意捐献”,即使家人都同意,那也是无效的,不能捐献。

  第二个条件就是,必须所有的直系亲属全部在这个捐献志愿书上签字。如果是个孩子,就必须他的父亲和母亲两人都要签字。如果是成年人,那他的配偶、父母、超过十八岁的子女也要签字,必须是全部的直系亲属,如果直系亲属有一个不同意都不能捐,有“一票否决权”,这就是为了保证不会“强迫捐献”。

  器官捐献有何要求

  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自愿捐献器官、遗体的捐献者到县级(含)以上红十字会进行登记。

  器官捐献的基本要求是:自愿捐献者年龄一般要小于65岁,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原发脑肿瘤除外),具体要根据自愿捐献者在达到待捐献状态时,由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人体器官评估组织评估器官是否适合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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