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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输血检出艾滋 女子向医院索赔110万

2016-08-02 10:32 来源:澎湃新闻

  儿子疑在医院输血导致感染艾滋病:在这个异常炎热的夏天,湖南张家界市桑植县的李金花心里,依然一片冰凉。7月31日,李金花告诉记者,她9岁的儿子张小宝(化名)疑因在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手术输血感染艾滋病毒。自从2015年7月8日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认张小宝感染艾滋病毒以来,家人奔走努力,讨要说法,至今未果。

  2016年3月,李金花向张家界市永定区法院提起诉讼,将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和张家界市中心血站列为被告,索赔医药费在内共计110万元。

  8月1日,张家界市中心血站向澎湃新闻回应:等待法院判决,如果是血站的责任,一定不会推卸。

  针对李金花的质疑,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婉拒了采访。张家界市卫生局医政科一彭姓科长建议,家属可以走司法程序。

  男童车祸后曾到医院输血

  李金花来自湖南张家界市桑植县上洞街乡长冷岗村的一个贫困农村家庭。多年来,她一直和丈夫在外打工为生,生活拮据,张小宝是他们的第二个孩子。

  2014年1月3日,年仅7岁的张小宝被拖拉机撞伤,随即入住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治疗。1月4日,张小宝手术后输入由张家界市中心血站提供的4袋血液。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的病程记录显示:“2014年1月4日17时14分,向患者家属告知,依据患者病情及检查结果,需要输血及输血可能出现的风险。”此时,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检验报告单中“免疫缺陷病毒抗体化验,结果为阴性”。

  李金花说,医生告诉她,这张报告单证明张小宝在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治疗输血前没有感染艾滋病毒。

  “只在张家界市人民医院输过血,”李金花称,由于小宝伤势比较严重,需要进行多次尿道等处缝合和恢复,这两年一直都在医院辗转,还去过长沙、上海的医院,但在其他几个医院再没有输过血。

  家属质疑报告单造假

  2015年7月8日,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认张小宝送检的血液为“HIV-1抗体阳性(+)”,年仅8岁的张小宝被确诊感染上艾滋病毒。

  李金花说,得知这个消息后,全家震惊,她和丈夫立即去桑植县人民医院做了检查。

  李金花夫妇的检查报告显示,检验项目“人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HIV)”均为阴性,证明夫妻俩都没有感染艾滋病毒。“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感染这种病呢?”李金花百思不得其解,感觉“天都塌了”。

  后来,李金花从医生那里得知,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主要是性接触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她渐渐地在心里理出一条线索来:他和老公都是健康的,排除了母婴传播;小孩怎么可能有性行为?性传播也不可能。李金花思来想去,“唯一”的可能就是小宝在2014年手术时输过血,只有这个途径被感染艾滋病毒。

  随后,李金花质疑张家界市人民医院,要求医院调查。去年7月16日,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打印出张小宝2014年6月11日的血液检验报告,称张小宝超过3个月的窗口期时没有感染艾滋病,并以此证明在该医院输血没有问题。

  2015年7月17日,张家界中心血站出示的调查报告,也证实血液没有问题。

  “自己证明自己清白,有说服力吗?为什么不邀请相关单位参加调查?”李金花不认可医院和血站的调查结果。

  李金花指责,2014年4月22日,湖南省儿童医院就发现了张小宝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但是张家界市人民医院为了证明输血没有问题,居然在2015年7月16日打印出张小宝2014年6月11日没有感染艾滋病的检验报告。她认为,张家界人民医院在造假。

  澎湃新闻从家属处获得的资料看到,2014年4月22日,湖南省儿童医院检验报告单中,显示艾滋病病毒抗体,待复查。

  起诉医院血站索赔110万元

  为讨要说法,2016年3月,李金花向张家界市永定区法院提起诉讼,将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和张家界市中心血站列为被告,索赔医药费在内共计110万元。

  “如果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一定不会推卸责任。”7月31日,张家界市中心血站一谷姓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张家界市中心血站一直在配合各项调查,血样也再次取证送检,已经在法院封存了。

  该工作人员称,张家界市中心血站在采血和输血过程中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此案目前还在司法诉讼过程中,没有明显指向是血站的血有问题,所以大家都在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张小宝从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出院后,在长沙某医院以及上海市某医院多次进行手术,有可能在其他医院感染了病毒。尤其是在长沙某医院做口腔缝合,这种手术感染的可能性非常大。

  澎湃新闻获取的一份《关于张小宝输血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显示,张小宝所输入的四袋红细胞制品的条形码编号、献血者姓名、献血信息、成分制备及血液发放情况的所有信息齐全。4名献血者献血相关资料,献血者身份信息登记正确,不存在冒名顶替情况。

  报告还写明,经血站检验科查询并复查,4名献血者血液标本检测均为阴性合格,检验过程在控。报告强调,血站质量体系运行正常,湖南省卫计委年度质量督导均合格。

  综上所述,血站认为,“现可以排除该患者经本次输血感染HIV的可能性。”

  8月1日,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婉拒了记者提出的采访要求。

  官方建议走司法程序

  8月1日,张家界市卫生局医政科一彭姓科长告诉记者,对于这一事件,卫生局非常重视。2015年7月,卫生局就此事还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如何调查真相;同时将此事向政府部门进行了报告。

  为了弄清楚张小宝究竟在哪个环节感染了艾滋病毒,张家界市卫生局一度组织对张家界市中心血站将血样进行调查,还曾专门派人到上海的医院进行调查取证。

  “孩子年纪太小,以后的路还很长,建议李金花走司法程序。”彭科长说,现已进入诉讼程序,一切等法院的判决结果。目前看来,追究责任是挺困难的。一是时间跨度长,二是牵涉的医疗机构比较多,当事人相当长时间在医疗机构之外,很难鉴定在哪里感染了艾滋病毒。

  张小宝的代理律师田英治告诉记者,证据缺乏,法院很可能驳回诉讼请求。“这种事情对小孩伤害太大了。我只想拿到应得的赔偿款,然后带孩子离开,让他好好长大。”李金花说,在桑植县的乡下老家,村民们谈“艾”色变,成见颇深。

  李金花称,自儿子小宝查出有艾滋病毒后,她和丈夫一边打工,一边给儿子治疗,生活极其艰难。只有利用空闲时间到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张家界市中心血站及其主管部门反映问题,但至今未得到赔偿。如今,儿子小宝仍然在医院治疗,已花去十几万元,家里入不敷出,只有靠向亲友借钱。

  延伸阅读:注意艾滋病的传播途径

  艾滋病虽然很可怕,但HIV病毒的传播力并不是很强,它不会通过我们日常的活动来传播,也就是说,我们不会经浅吻、握手、拥抱、共餐、共用办公用品、共用厕所、游泳池、共用电话、打喷嚏、蚊虫的叮咬而感染,甚至照料HIV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都没有关系。HIV的传播途径只有三个:

  1.性交传播

  HIV可通过性交特别是性乱交传播。男性同性恋肛门性交,阴道性交,口交都会传播HIV。生殖器患有性病(如梅毒、淋病、尖锐湿疣)或溃疡时,会增加感染HIV的危险。无论是同性、异性、还是两性之间的性接触都会导致艾滋病的传播。艾滋病感染者的精液或阴道分泌物中有大量的病毒,在性活动(包括阴道性交、肛交和口交)时,由于性交部位的摩擦,很容易造成生殖器黏膜的细微破损,这时,病毒就会趁虚而入,进入未感染者的血液中.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直肠的肠壁较阴道壁更容易破损,所以肛门性交的危险性比阴道性交的危险性更大。

  2.血液传播

  输血传播:如果血液里有HIV,输入此血者将会被感染。

  血液制品传播:有些病人(例如血友病)需要注射由血液中提起的某些成份制成的生物制品。有些血液制品中有可能有艾滋病病毒,使用血液制品就有可能感染上HIV。

  共用针具的传播:使用不洁针具可以把艾滋病毒从一个人传到另一个人。例如:静脉吸毒者共用针具;医院里重复使用针具,吊针等。另外,如果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共用一只未消毒的注射器,也会被留在针头中的病毒所感染。使用被血液污染而又未经严格消毒的注射器、针灸针、拔牙工具,都是十分危险的。

  3.母婴传播

  如果母亲是艾滋病感染者,那么她很有可能会在怀孕、分娩过程或是通过母乳喂养使她的孩子受到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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