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甲亢的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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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甲亢的诊断标准

   妊娠期甲亢主要包括妊娠期新发的Graves病和妊娠一过性甲状腺毒症。后者一般发生在妊娠前半期,呈一过性,与妊娠早期胎盘分泌高水平HCG,从而过度刺激甲状腺激素产生有关。临床特点是妊娠8~10周发病,出现心悸、焦虑,多汗等高代谢症状。本病与妊娠剧吐有关,较Graves病甲亢更容易引起高甲状腺素血症,血清FT4和总T4升高,血清TSH降低,甲状腺自身抗体阴性。Graves病甲亢常伴有弥漫性甲状腺肿大、眼征及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阳性,T3升高较T4更明显。妊娠期一过性甲状腺毒症一般在妊娠14~18周,随HCG水平下降而自行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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