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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实施 流动人口生二孩可在现居住地登记

2015-11-13 09:18 来源:光明日报

  原标题: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登记

  11月1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5》。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介绍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工作进展。

  《报告》显示,我国流动人口增速放缓,城镇之间人口流动日趋活跃。“十二五”时期,我国流动人口年均增长约800万人,2014年年末达到2.53亿人。根据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和城乡人口变动趋势预测,到2020年,我国流动迁移人口(含预测期在城镇落户的人口)将逐步增长到2.91亿,年均增长600万人左右,其中,农业转移人口约2.2亿人,城城之间流动人口约7000万人。

  针对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流动人口是否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登记的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日前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布会上解释,按照以前的政策,流动人口生育第二个孩子需回到户籍地去审批。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之后,二孩生育不再需要审批,而是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这意味着流动人口生育第二个孩子可以在现居住地登记。预计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生育的数量会大幅度上升。

  王谦介绍,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现在已经把原来用于一孩登记的有关工作程序扩展到二孩。而且,将这些程序通知到基层,指导基层加强流入地和户籍地的信息沟通,把网上办事工作进一步往前推进。

  有关部门需要了解个人婚育信息,可在网上沟通

  目前,我国已启动流动人口婚姻证明电子化改革,浙江等12个省市已经取消了纸制婚育证明。

  今年7月,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查询平台正式启用,到10月底,有25个省份已经正式上线应用,预计到11月底会达到29个省份。平台启用以来,总体来说运行良好,到目前为止全国跨省查询量86万人。浙江等12个省份已经取消了纸质婚育证明,这项改革目的就是要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信息的互联互通,改变过去流动人口外出需要事先获得纸质证明的模式,为流动人口在异地获得计划生育服务提供很大方便,减少了群众的麻烦。在解决流动人口办证难的问题上,卫生计生部门推行了承诺制、首接责任制。在过去的两年里,群众反映办证难的投诉大幅度下降。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之后,一孩二孩生育登记都已经不再审批了,流动人口生育第二个孩子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登记。原来用于一孩登记的有关工作程序已经扩展到二孩,比如手续不全可以通过承诺制来做。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生育的数量会大幅度上升。

  王谦说,推行育龄妇女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就是不需要再出示纸质证明。如果有关部门需要了解个人婚育信息,流入与流出地的相关机构在网上就可以沟通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讲,流动人口既然出去的时候不需要办证明,也就不存在在现居住地登记之后再跑回户籍所在地办证的问题,因为这些信息都可以在网上查到。

  延伸阅读:流动人口面临的生存问题

  流动人口子女上学拥挤,流动人口在医疗,子女教育,社会福利等等方面的困难正酝酿着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尽管社会各界已经非常关注流动人口的福祉,但距离解决问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高中及以上学历失业比例高,小学及以下学历失业时间长,就业技能培训针对性不强,两者在城市产业升级过程中,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

  收入

  工资较低,限制其社会保险参保率,约束其在城市消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业流动人门口中,仅有11.6%参加了养老保险。中西部地区和沿海地区还存在极大的差距。

  医疗

  医疗服务供给不足,异地报销困难。患病后去流入地县以上医院就医者不到60%,近一成选择回老家治疗。仅有26.8%已参加医保流动人口表示可部分报销医疗费,超过六成仍需全部自己支付。

  权益及保障

  劳动权益维护能力差,对劳动保障政策知晓程度低,约三成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时间偏长,平均每周工作58.2小时。

  社会保障现状不佳,仍有39%的流动人口未参加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险。在工伤风险较高的建筑行业,只有23.4%的流动人口参加了工伤保险,超过一半流动人口未参加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险。

  流动性大防疫难

  2003年~2008年,广州市共发现登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约7.5万例,其中户籍人口肺结核病人4.7万例,流动人口肺结核病人2.8万例。2008年广州新增肺结核病人共11951人,其中一半人数是流动人口。患上肺结核的流动人口最常见于番禺区、海珠区、白云区等流动人口密集地。

  子女教育

  流动儿童入读公立学校比例较低,大龄儿童在流入地完成义务教育存在困难。正在上学的流动儿童中,在流入地入读公立学校的比例仅为69%,学籍管理制度是影响在流入地接受初中教育的主要原因。政府一直在积极努力保障流动儿童的平等教育权利,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接收流动儿童的民办学校,但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无论从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学质量上都很难和公立学校相比。在接受调查的41所学校中,具有办学资格的学校有20所,还没有取得办学资格的学校有21所。学校主要集中在城乡接合部,大多数办学条件简陋,98%的学校场地是租用的。学校存在教室拥挤、课桌简陋、缺少取暖与降温设施、没有体育设施或设施简陋、食堂卫生条件差、饭菜质量差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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