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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天气将女婴打包成快递 脐带还未清理干净

2017-08-11 18:56 来源:楚天都市报

  9日下午,有福州网友爆料:竟有人直接将新生儿打包,要求快递小哥送到福利院,快递小哥要打开看对方死活不让,快递小哥也是粗心,直接收了件。直到半路上发现快递件会动而且有声音才打开看,发现黑色马甲袋中竟是一个新生儿!被人遗弃的新生儿是一名女婴,当时脐带都还没有清理干净。

  孩子随后被送到医院,生命体征平稳,没有生命危险,快递小哥被带回派出所做笔录,新生儿是女婴,脐带还没有清理干净,检查结果一切正常!医院已经安排专人轮流看护。

  我国刑法中,有遗弃罪这一条。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一经定罪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遗弃婴儿被判刑的例子也有不少。天津一名女子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厕所产子后,竟弃子离开。经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法院以遗弃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34岁的周某在上海市某医院产下了1名女婴,当天,孩子因患新生儿窒息被转至上海市儿童医院救治,同年3月,孩子病情好转已具备出院条件,但儿童医院联系周某接孩子出院时却发现,周某手机停机并已搬离入院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到孩子的亲生母亲,无奈,儿童医院的医生只得让女孩一直滞留在医院里。上海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遗弃罪提起公诉,该案一审判决,周某被判遗弃罪,处有期徒刑一年。

  作为孩子的生母生父,生育后便遗弃在福利院或者医疗机构,不管不顾不闻不问,拒绝扶养负有扶养义务且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具有法律禁止的遗弃行为。如果经公安机关多次劝说,甚至受到行政处罚后仍拒不履行,就属于情节恶劣,应当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遗弃罪恶劣情节的认定

  我国《刑法》对遗弃罪进行了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可见,遗弃行为并不一定构成遗弃罪,只有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构成该罪。

  同时,遗弃行为情节不恶劣,并不意味着不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5条规定,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应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几种恶劣情节

  1、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2、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

  3、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

  4、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难境地。

  5、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等。

  遗弃罪与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一、遗弃罪与虐待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虐待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

  而虐待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体,必须是在一个家庭内部共同生活的成员。

  4、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两罪在主观方面虽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内容不同。而虐待罪的故意是行为人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

  5、犯罪侵犯的对象不同。遗弃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人。

  二、遗弃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力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种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般是直接加害于被害人的身体,如打伤、刺伤、烧伤等。

  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人负有法律上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不同。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绝扶养;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则是行为人具有损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三、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从主观故意上讲,遗弃罪是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因此,如果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向他人转嫁本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遗弃罪;如果行为人企图以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方式达到杀害婴儿或神智不清、行动不便的老人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2、客观要件不同。遗弃罪在客观方面一般是将被害人遗弃于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如他人家门口、车站、码头、街口等。故意杀人罪在客观方面则是将婴儿或行动困难的老人放置于不能获得救助的地方,例如,将婴儿遗弃在深山沟内;将神志不清、行动困难的老人遗弃在野兽出没、人迹罕至的荒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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