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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局通报节日食品抽检情况

2014-01-22 10:25 来源:99健康网

  99健康网讯 据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日前,省局公布了全省元旦春节食品抽检结果,合格率为98.2%,20批次不合格产品已下架并召回。

  为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维护节日食品消费安全,省局近期组织开展了节令食品专项抽检行动,共抽检生产、流通领域各类食品1118批次,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结果显示:合格食品1098批次,总体合格率98.2%。

  本次抽检地域涵盖全省17个市州,覆盖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零售门店等。抽检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糖果、果冻、蜜饯、白酒、葡萄酒、饮料、乳制品、肉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油炸及膨化食品、辣椒花椒制品、罐头、糕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8类食品。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一是部分散装白酒违规添加甜味剂(甜蜜素、糖精钠);二是少量肉制品、糖果、桶装饮用水微生物超标;三是个别小磨香油、棉油的苯并(α)芘超标;四是个别大豆油、油炸花生仁酸值和过氧化值超标;五是少量糕点类食品铝残留量超标。

  针对上述不合格食品,省局加大监管力度,责令生产企业实施召回,销售者作出下架处理,对问题食品作销毁处理。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开展后处理工作。省局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四个必须、五不放过”,即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必须停产整顿;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吊销生产许可证;对违法企业和责任人,必须依法进行处罚,宁重无轻;对涉嫌犯罪人员,必须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处企业违法行为时,要做到原料来源、产品流向未查清的不放过;问题产品未召回处理的不放过;不法企业未受到惩处不放过;企业管理和监管措施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案件警示教育没有做的不放过。

  与此同时,省局发出节日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春节期间购买食品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尽量选择在证照齐全有效的商家购买食品,谨慎购买小摊点特别是流动摊贩所售食品。

  (二)尽量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食品,谨慎购买小作坊生产的散装食品,特别是散装白酒。

  (三)购买食品时做到“三看”:一看食品包装是否损坏和干净,字迹是否清晰;二看食品标签内容是否齐全(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净含量、配料表、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等);三看食品是否变质、发霉、回潮、变色、破碎和是否有沉淀物等。

  (四)购买后尽快食用。食品购买后注意在保质期内食用,包装一旦打开,尽量在短期内食用完毕。另外,对于现场制售的肉制品、豆制品等食品,最好加热后再食用。

  (五)注意食品的贮存条件。部分食品需要冷藏或冷冻贮存,购买后要尽快按包装上的要求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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